为规范我院 2023 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下称推免生)工作,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本 [2021]29 号)和《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细则》(校本 [2021]30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关于做好我校 2023 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特制订本细则。
一、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曾志刚、耿远明;
副组长:周纯杰、朱平;
组员:潘林强、张海涛、钟胜、谭毅华;
秘书:陈虹、王泽楠。
二、 推免生推荐条件
1.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3. 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方向)排名的前50%(启明实验班可适当放宽到60%);
4. 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5. 已完成专业培养计划前3年学分要求,补考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
6.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7. 注重全面发展,在双创、体育、艺术活动等方面表现良好;
8. 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国(境)外留学的学生。
三、 推免生推荐程序
推免生的推荐工作包括:学生加权平均成绩(重修前)排名公布、加分材料的统计审核、推免指标的分配、推免生名单的确定和公示,共4个环节。
1、 推免资格的确定
本院保研排名的学生综合成绩由加权平均成绩和奖励分组成。加权平均成绩是本科前三年课程的总加权成绩(重修前),奖励分是本科生院认定的保研加分项总分乘以0.3(折算后的加分分数5分封顶),不组织另外的保研笔试和面试。具体的保研名单待本科生院下达保研指标后,根据保研排名和学校的保研政策确定。
(1)根据HUB系统提供的前三年加权平均成绩(重修前),经学工组和教务科核对确认后,按各专业方向进行裸分排名并公示。
(2)若有学生放弃推免考核资格,需填写《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附件1)。同时按裸分排名从高到低安排相应专业方向学生进行增补。
(3)各专业方向获得推免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应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2、 加分材料的审核与统计
(1) 获得推免考核资格的学生,如申请加分,需填写《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推免加分项目统计表》(附件2)和《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推免加分明细汇总表》(附件3),并携带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材料的审核和统计。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按统计表中填写的加分项目顺序整理,并用回形针固定、装入透明文件袋。
(2) 加分材料的审核和加分统计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初审由年级辅导员牵头,带领本年级主要学生干部组成加分材料审核小组,审核加分项目是否有效、证书是否真实等,并进行加分统计。加分材料审核小组把核对后的材料和统计信息(《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推免加分明细汇总表》附件3)提交给教务科复审,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带领本科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终审后,将加分情况予以公示。
3、 推免指标的分配
推免指标按各专业(方向)的人数比例分配到各专业方向,并根据各专业方向的成绩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所有分配到院(系)的指标,可以打通使用。
4、 推免生名单的确定和公示
(1) 各专业方向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根据自愿的原则,确定推免生名单。愿意获得推免资格的,签订《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获得推免资格承诺书》(附件4);放弃推免资格的,需填写《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附件1)。
(2)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或导师,如有需要可由学院出具相关说明。
(3) 推免生名单确定后需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 推免生科研创新成果的认定
对于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为以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为主的本院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进行审核鉴定, 可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学生及工作人员的报备声明、通过审核的特殊学术专长、结果在学院公示。
五、 其他情况说明
1、 可获免试推荐研究生综合成绩加分奖励的项目和获奖者的条件参见《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附件7)。
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⑴ 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⑵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⑶ 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六、 本细则自2022年开始实施。
七、 本细则由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