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已调整,恢复到常态化审批流程,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党〔2019〕14号)要求执行。需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的教职工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请,具体流程请点击下方类别跳转到流程图页面。
具体问题请联系国际交流科赖老师:87543130。
特别提示:
1.填写出入境期限时,请关注系统填写提示,出国境开始时间为离开国境的时间,最早比邀请函起始时间提前1天。出国境结束时间为返回国境时间(非返程航班起飞日期,而是航班落地境内日期),最晚比邀请函结束时间延迟2天,亚洲地区最晚比邀请函结束时间延迟1天。请注意航班出境和入境的日期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2.出国境参会时,填写邀请单位与邀请人信息需注意,邀请人为邀请函署名人,如果邀请人落款单位(如某大学)非会议主办单位,邀请单位请填写会议组委会,地址可精确到城市。如果邀请人落款单位为会议主办单位,邀请单位信息可以按照落款单位填写。
因公出国
因公赴港澳
因公赴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