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关于推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制定办法》(中青办联发〔2017〕8号)、《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青办联发〔2017〕9号)、《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华中科技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拟于2020年11月中旬召开华中科技大学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一、大会主要议程
1.学院领导讲话;
2.听取并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3.修改学生会章程;
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5.选举产生校学代会学生代表人选及常任代表推荐人选;
二、代表的资格条件与名额分配
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总人数按全院本科生总数的10%产生,共计142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我院全日制在校中国籍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当前无不及格情况。
6.无违纪处分记录。
正式代表包括全院各年级、班级以及我院各学生组织:学院学生会、党建工作小组、资助助理委员会、新闻中心、各运动队(足球队、篮球队、排球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网球队)、辩论队等。
其中学院学生会的学生代表不高于20%,各年级、其他学生组织学生代表不低于80%。
三、学生代表的产生程序
1.代表候选人提名
各年级、班级和学生组织、团体严格按照选举单位分配的名额并根据代表的要求条件进行充分酝酿,经过民主选举,推荐本单位的代表。选举单位将本单位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名单交至各单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对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无误后将名单报送到指定邮箱。
2.代表候选人公示
学院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对代表候选人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向全院公示。
经公示无误后,报学院党委审查备案后,学代会代表候选人成为正式代表。
共青团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委员会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学生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