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和保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1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规定》)及《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实施细则》(见附件2)相关精神,现将学院2022年秋季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1. 修完主要课程、完成论文选题的在读博士生。(《规定》:普通博士生的资格审查一般应在入学后第三至第四学期完成;直博生、工程博士的资格审查一般应在入学后第四至第五学期完成。)
2. 逾期未完成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
二、资格审查组织及时间安排
10月1日-10日,学生报名;
10月11日-31日,以系为单位集中组织并完成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主要流程
1. 报名申请。学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附件3,完成1-3项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能力评议表》(附件4,完成基本信息填写,复印5份);准备不少于20篇阅读过的文献目录及文献材料电子版文件包;10月10日前提交各系,并在研究生培养系统中完成、提交开题申请。
2. 答辩准备。学生完成《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附件5),准备汇报用PPT。
3. 开题答辩。各系安排并进行开题答辩,学生以PPT形式进行论文开题情况汇报(20分钟/生);考核专家提问时,须在学生阅读过的文献目录中随机抽取1篇由学生进行讲解并提问。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能力评议表》(每学生每考核专家1份)。(提示:考核专家携带电脑查阅文献)
4. 综合评定。考核专家小组综合学生的课程学习完成情况、文献综述报告与开题报告、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的综合评定,将评定意见填写至《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
5. 材料提交。考核结束后将下列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科:学生提交《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答辩秘书提交《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能力评议表》(附件4,5份/生)及《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及纸质版)。
6. 结果审核。秘书在研究生培养系统中录入开提答辩信息及答辩记录,导师及学院完成结果审核。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1号)
2.《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实施细则》(试行)
3.《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
4.《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研究能力评议表》
5.《研究生(XX)报告》
6.《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资格审查汇总表》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科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