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4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 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相关博士生导师: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保证国家公派项目选派质量和留学效益,加强对派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做好2014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2.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 3.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 二、入选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3.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 4.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 三、选拔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单位推荐,专家审核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时间安排 时间内容2014年3月20—30日博士生导师登陆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4月3日申请人经院(系)同意后将所有材料打印一份,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处311办公室尹老师4月6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公布校内推荐名单4月7日左右研究生院将推荐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6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资助名单3.申请人须按照《2014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 四、派出及管理 1.本项目选派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5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对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接受其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选派人员在派出前免签《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免交保证金。 3.选派人员不受国家公派留学回国服务期限制,不影响申请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向选派人员预支在外一个月奖学金生活费,并购买往返国际机票。 5.派出人员应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办理报到手续,在外期间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6.派出人员在外交流访问时间不得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费用并影响所在单位今后本项目的选派计划。 7.各院(系)合理安排留学人员工作,保证按期派出,并于2015年4月底前将本年度录取未派出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8、各院(系)应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派出人员的管理。录取人员派出前,提出明确工作任务,并要求回国后提交详细访问报告等。被选派人员回国后,各单位应及时进行考核,并在回国后一个月内将访问报告复印件、各校考核情况及派出人员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划发展部。 附件:2014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12月17日 附件: 2014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由申请人自行打印 2.《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3.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4.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申请表中研修计划部分应明确出访院校/机构名称、与外方合作情况、访问计划及行程、预期目标等。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在单位推荐意见中,请推选单位明确说明被推荐导师所指导派出学生情况(含学号、姓名、留学单位)、拟访问国外院校/机构、国外合作教授及合作项目或课题情况,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凡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3.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邀请函应由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签发,并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4.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主动公开2013年12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