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2024级学术型研究生:
根据《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院发〔2024〕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2024级学术型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对象
全体2024级学术型研究生。
二、提交材料
请对照《管理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填写《社会实践考核表》,并提交相应材料。截图、证书等证明材料请排版于考核表第二页的方框内;有多份材料的,集中整理在一页,确保内容清晰可辨。(《管理办法》要求提交报告的,请另附完整报告,不必将报告压缩至证明材料页。)
三、提交时间及地点
请于2026年11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学院办公室S318德育助理处。
四、其他事项
符合免修条件的研究生,按《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办理。
附件:1.《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2.《社会实践考核表》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