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清理和学籍处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定于十月对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进行学分清理和学籍处理工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校教〔2010〕52号)的有关文件精神,本次工作按以下规定执行:
1.对未达到第一学年培养计划总学分2/3的11级学生和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3/4的10级、09级学生,学校给予学业警示。受学业警示者必须对未获得学分的课程重修;对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1/2的11级和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2/3的10级、09级学生,学校给予退学处理。
2.对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3/4的五、六年制各专业07、08级学生,学校给予学业警示;对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2/3的五、六年制各专业07、08级学生,学校给予退学处理。
3.医科类长学制学生的学分清理和学籍处理遵照以上规定的同时,执行《华中科技大学八年制医学教育淘汰制管理办法》。
请各院(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年度本科生学籍异动汇总表》,并于10月20日前将处理学生名单和意见报教务处学务指导科。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年度本科生学籍异动汇总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学务指导”栏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