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有关学生:
根据我校今年七校联合办学双学位报名通知的要求,学校对网上预报名的同学按照学生成绩、主修专业排名等条件及本人纸质申请表进行了审核,彭怀一等692名同学通过资格审查(公示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级、2013级(五年制)华中科技大学学生修读外校辅修、双学位预录名单及缴费事宜
1.由于校外有关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名额限制,我校根据成绩择优预录取蒯霜霜等142名同学修读武汉大学德语、法学、法语、翻译、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广告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日语、新闻学、英语等13个专业学习,具体预录取公示名单见附件3。
择优预录取李子威等22名同学修读中南财大法学(经济法方向)、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金融与贸易方向)、市场营销、投资学等6个专业学习,具体预录取公示名单见附件4。
择优预录取李杭轩等2名同学修读华中农大园林专业,范晨阳等46名同学修读华中师大汉语言文学、教育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心理学等4个专业学习,具体预录取公示名单见附件5。
2.报名外校其他非名额限制专业的同学,只要通过我校资格审查,均已被预录,七校报名系统中“未审核”属正常状态,以附件3、附件4、附件5中公示名单为准,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3.部分高校如中南财大的《信息与计算科学(精算学)》,华中农大的《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信息学》和我校的《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广播电视学》等专业,由于报名人数偏少停开。这部分同学和由于报名修读外校名额限制专业,未被录取(见附件7)的同学,可于12月10--11日,凭学生证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南三楼三楼307室)办理有关需改报专业手续。
4.请以上预录取同学,凭学生证于2015年12月16日--17日到财务处一楼缴纳第一阶段学费2500元,领取收据,过时视为自动放弃,系统上名单将被自动删除。学生一旦缴费成功,不得再改换专业。
5.未在七校报名系统中“预报名”成功的同学,不得参加补报、改报专业手续。
二、2014级、2013级(五年制)华中科技大学学生修读本校双学位(含辅修)预录名单及缴费事宜
1.报名本校各院(系)双学位专业的同学,只要通过我校资格审查,均已被预录(因人数偏少停开的专业除外),七校报名系统中“未审核”属正常状态,以附件2中公示名单为准,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2.部分同学因报名专业未跨学科,由报名修读双学位改为辅修,没有双学位证书,只有辅修证书,相关院(系)将有关精神已通知到有关同学,具体预录辅修同学见附件6。
3.部分同学由于报名专业未跨学科,若确实想修读其它跨学科双学位专业,请于12月10--11日,凭学生证到教务处教务科(南三楼三楼307室)办理有关改报专业手续。
4.请以上预录取同学,凭学生证于2015年12月16日--17日到财务处一楼缴纳第一阶段学费2500元,领取收据,过时视为自动放弃,系统上名单将被自动删除。学生一旦缴费成功,不得再改换专业。
三、2013级、2012级(五年制)华中科技大学学生修读校内外双学位(含辅修)缴纳第二阶段学费事宜
2013级、2012级(五年制)已修读校内、外双学位的同学,凭学生证于2016年1月6日--8日到财务处一楼(大学生活动中心)缴纳第二阶段学费2500元,领取收据,正式进入双学位阶段学习。学生持缴费收据于2016年3月3~6日到学生所在院(系)教务科领取听课证。
如过时不缴纳学费,将视为自动放弃,系统上不能按时注册,有关院(系)会将该生学习资格转为辅修阶段,学习结束后颁发辅修证书。
四、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1.财务处咨询电话:87557413;缴费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财务处一楼。
2.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咨询电话:87542523。
附件:1.2014级、2013级(五年制)华科学生报名修读七校联合办学审查合格公示名单(692人)
2.华科学生报名修读本校七校联合办学各专业预录取公示名单(财务处缴费名单424人)
3.华科学生报名修读武汉大学七校联合办学各专业预录取公示名单(财务处缴费名单142人)
4.华科学生报名修读中南财大七校联合办学各专业预录取公示名单(财务处缴费名单22人)
5.华科学生报名修读华中师大、华中农大七校联合办学各专业预录取公示名单(财务处缴费名单48人)
6. 华科学生报名修读校内外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公示名单(92人)
7. 华科学生报名修读校内外七校联合办学需改报专业学生名单(65人)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