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启动,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6月4日前将材料提交至系办公室,具体通知请见如下:
关于开展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44号)精神,学校将启动2012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类按以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
哲学社会科学类按以下8个领域归口申报:
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申报条件
1、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
3、掌握关键技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突出的创新能力(人文社会科学申请人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备冲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高层次人才项目的潜力。
4、 国内申请人(A类)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我校工作,受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 海外申请人(B类)现应在海外一流大学学习或任职,已经通过学校考核,并承诺全职来校工作,拟于近期正式进校。
6、已获得“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申报名额
考虑到学校总体指标有限,且该项工作每年开展,因此今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按照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工作。每个单位限报1人(含A、B类),对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3人。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请、院系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个人申请。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院系推荐。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报人事处。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候选人学科领域进行分组评议。
4.学校审批。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报学校审批,确定上报人选。
5.组织上报。组织人选整理申报材料,报送教育部。
五、申报材料要求
1.个人提交《“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
2.根据申请书要求提供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整合为一个文档,并请严格控制大小)。相关附件材料目录要求如下:
(1)代表作首页复印件;
(2)如有论文、专著被评价的情况,应提供学术评价材料的复印件;
(3)必须提供授权发明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
(4)必须提供曾获科研和学术性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3.各单位提交人选推荐报告及《“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附件3)1份,纸质版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4.请各单位于2012年6月8日之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人事处教师办。所在单位对申请书、申请材料核实后务必在封面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韩 晶 hanjing@mail.hust.edu.cn 87543610
附件:
1.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3.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人 事 处
2012年5月28日
(2012-5-28 16:20:11)
附件下载:
附件1:2012新世纪人才申报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