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发挥网络对学院发展的服务功能,结合学院信息化建设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网站是指自动化学院官方网站(网站链接为http://auto.hust.edu.cn/)。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学院网站管理的所有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四条 学院网站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学院相关规定,并依据本办法开展网络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学院各行政办公室负责相关栏目的信息收集整理、日常管理及信息的审核、录入、发布、更新、上传,并对信息的安全性和时效性直接负责。网站各栏目负责科室如下:
所属一级栏目 |
对应二级栏目 |
负责行政科室 |
首页 |
院系新闻 |
学生工作组 |
首页 |
学术交流 |
科研管理科 |
首页 |
最新通知行政 |
院办 |
首页 |
最新通知人事 |
院办 |
首页 |
最新通知科研 |
科研管理科 |
首页 |
最新通知讲座 |
各科室 |
首页 |
最新通知本科生 |
本科生教务科 |
首页 |
最新通知研究生 |
研究生教务科 |
首页 |
最新通知学工 |
学生工作组 |
首页 |
精品课程 |
本科生教务科、研究生教务科 |
首页 |
平台建设 |
科研管理科 |
首页 |
本院公文 |
院办 |
首页 |
创新创业 |
本科生教务科、学生工作组 |
首页 |
服务指南 |
院办 |
首页 |
下载专区 |
文件下载内容部分对应科室 |
院系概况 |
本院简介 |
院办 |
院系概况 |
组织机构 |
院办 |
院系概况 |
现任领导 |
院办 |
院系概况 |
各系简介 |
院办 |
院系概况 |
学科基地 |
科研管理科 |
师资队伍 |
下属全部二级栏目 |
院办 |
本科生教育 |
下属全部二级栏目 |
本科生教务科 |
研究生教育 |
下属全部二级栏目 |
研究生教务科 |
科学研究 |
下属全部二级栏目 |
科研管理科 |
党建工作 |
下属全部二级栏目 |
涉及院党委和教工的院办负责,涉及学生的学生工作组负责 |
学工在线 |
下属全部二级栏目 |
学生工作组 |
实验中心 |
下属全部二级栏目 |
本科生教务科 |
校友信息 |
下属全部二级栏目 |
院办 |
第六条 行政各科室网站管理信息发布途径:
1. 新闻发布流程:
涉及各行政科室负责工作的新闻由各科室自采自编,如有业务性不强的新闻可联系学院新闻中心安排学生记者进行拍照写稿,新闻稿件及新闻照片由相关科室把关,按照此流程发布新闻。
教师、学生供稿由相关科室审核确认,均按照此流程发布新闻。
2. 通知、文件、政策发布流程:
第七条 教师 “师资队伍”栏目个人资料若需要申请修改,须由本人向院办提出申请,院办审核确认后由院办修改。若无修改需求,则沿用原网站“师资队伍”栏目个人资料。
第八条 网站的登录名和密码由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得向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泄露。
第九条 学院网站不得与非法网站建立超级链接,也不得从事与学院网站身份不符的活动。
第十条 建立学院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按照“及时、客观”的要求,各行政科室要做好信息资源的组织、上报工作,保证网站有新信息更新。学院教师、学生有需要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按照要求联系相关行政科室审核,并按流程发布。
第十一条 网站发布、转载其它媒体新闻等信息,应遵守国家、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6年10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