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水平,我系第二
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分党校于2012年4月5日—14日开始,现将党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校学习制度
1.所有参加党校同学应当提前至少五分钟到达教室,领取听课证。不得迟到,缺课或早退,否则不予结业。
2.遵守党校课堂纪律,对于上课不认真,当堂喧哗或做与课堂无关作业者,将予以警告处分,并暂缓结业,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参加党校学习的资格。
3.党校学员应认真做好笔记,以备结业论文和结业考试之用,对于任何形式的抄袭,将严肃处理。
4.党校实行发放听课证的方式进行考勤纪录,每次课前5分钟发放听课证,课后收听课证,对于代领者,取消继续参加学习的资格。
5.对的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所有课程的,需于近期在其他院系党校补齐相关课程后,将任课老师签字的听课证明及时交给党校助理。
(分党校开课信息查询地址: 可到组织部网站上查询。
http://zzb.hust.edu.cn:8000/eoffice/train_info_front.asp)
6.只有上课全勤、分组活动、作业和考试全部合格的学员方能结业,获得党校结业证书,部分表现优秀的学员可被评为“校党校优秀学员”。
7.请妥善保管结业证。
8.本制度自党校开学之日起执行。
二、考核说明
(1)平时成绩(20%)
1.学员不得缺席或迟到,无故缺席或缺课未补者,将不予合格。学员在填写听课证、试卷、论文时应注明自己的编号。
2.凡与课有冲突者可请假并及时到其他分党校补课并开证明方予认可。
3.每位同学均被分在一个小组(约20人),党课结业考试后将进行小组汇报,小组汇报内容自行从课程中选取主题,要做到内容丰富,主题明确,要结合大学生自身情况谈问题,各小组需准备PPT并选派1名同学作主讲人,小组没有抽空讨论并组织汇报则不发党校结业证书。
(2)结业论文(20%)
1.论文交至党校助理。以电子档形式发至其电子邮箱,文档名称和邮件主题统一命名格式“小组—编号—姓名”。请于4月20日前将论文发至党校助理邮箱:969639519@qq.com。
2.结业论文应独立完成,不得抄袭,违者成绩以零分计算。
(3)结业考试(60%)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时间:2个小时
3.参考书目:《中国共产党党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六中全会相关会议精神等。
党校负责人:王珲(15072343635)
党校助理: 吴亚军(15927334481)
课程安排请见附件:
第24期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安排.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