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牵头的测控技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本联合实验室)是科技部2021年正式公布的第三批"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之一,是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国家对外科技合作创新最高级别平台。本联合实验室旨在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重要倡议精神,已经形成前沿医学影像、类脑计算与脑机智能以及智慧能源控制与优化等研究方向。
二、资助方向
根据带路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以及波兰的优势学科,本实验室在2025年优先在人工智能、智能检测技术、医学成像等研究方向上设立科学研究类项目的开放课题。建议(但不局限于)的波兰合作大学为:
1.华沙大学
2.克拉科夫雅盖隆大学
3.华沙理工大学
4.托伦哥白尼大学
5.波兹南密茨凯维奇大学
6.克拉科夫AGH科技大学
7.彼亚威斯托克大学
8.格但斯克工业大学
9.弗罗茨瓦夫大学
10.罗兹科技大学
三、申请条件
1. 中国境内从事测控技术领域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工作人员及在站博士后。
2.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讲师及以下职称申请人、女性科学家、40岁以下或未曾受带路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者。
3.获批后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将受聘为带路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
四、申请说明
1.2025年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为2年,执行期均为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带路实验室开放课题为事后补助,类别为纵向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结题时考察优秀的项目可申请延续,延续项目资助额度位人民币5-10万元。
2.因本联合实验室基本科研业务费仅限校内财务结算、不得外拨,立项的校外课题经费须在华中科技大学校内报销,故建议校外课题申请人与本实验室校内成员合作申请,即校外申请课题以本实验室成员为第一合作申请人(以下简称"课题合作人")。课题合作人每年参与申请的开放课题不超过两项,应代理课题负责人完成纸质材料递交、经费报销手续、财务决算等事务。
3.经费开支遵守华中科技大学的相关财务规定,以及带路实验室相关规定。用于召开国际会议的,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申报并获批。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测控技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科学研究类开放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申请书》经申请者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laixy@hust.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测控技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办公室。
3.测控技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请书进行评审,以"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确定本年度入选资助课题。
4.《申请书》填写不合要求、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5.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六、课题验收
1.课题批准立项后,申请人需认真编写《计划任务书》,内容包括
1)波兰合作基础;
2)中波合作研究内容与研究计划;
3)研究目标与考核指标;
4)经费使用计划。
2.考核指标为与波兰合作者联合发表署名本联合实验室的SCI期刊论文2篇;
3.课题负责人应在达到课题考核指标要求后递交《研究总结报告》。内容包括:
1)研究或培训进展情况;
2)成果、论著或培训总结的书面材料。
4. 对于逾期未按计划进行结题者,带路实验室将中止课题资助。
5. 在带路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下后续申请获得资助的
1)中国-波兰科技合作委员会例会项目;
2)中国和波兰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项目;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波兰国家科学中心合作研究项目
可随时申请带路实验室开放课题延续项目,延续项目经费为5-10万元/项。
七、成果标注与归属
1.立项课题所得成果由本联合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并由本联合实验室和开放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共有,双方将共同办理成果鉴定和报奖相关事宜。
2.立项课题所得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鉴定或获奖等
1)论文第一作者应为课题负责人或合作人,第一作者为课题负责人的应将联合实验室标注为第二单位。
2)专利成果的专利权属于申请人工作单位,但申请人有义务及时向本实验室报告申请的专利,并作为开放课题的成果;
3)标注格式如下:
中文:测控技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武汉,430074
英文:Belt and Road Joint Laboratory on Measurement and Control Technology,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uhan, China, 430074.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翔宇 027-87543130
邮箱:laixy@hust.edu.cn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南一楼,中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