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中国-测控技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带路实验室)的建设,开展波兰及其他一带一路国家科研机构与国内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吸引“一带一路”国家优秀人才,带路实验室特设立开放基金。2022年开放课题主要资助测控技术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项目及针对“一带一路”国家的科技人员合作交流项目。科学研究类项目要求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及应用前景,研究内容应与本联合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一致,鼓励发展前沿和交叉学科的研究内容。合作交流类项目主要资助针对“一带一路”国家科技人员的科技培训、波兰的高端外国专家与博士后项目。2022年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为2年,执行期均为2022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带路实验室开放课题为事后补助,预算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整。任务完成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申请延续,延续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整。
根据带路实验室的研究方向,本实验室在2022年在以下1-5研究方向上设立科学研究类项目的开放课题,6-7研究方向上设立合作交流类项目开放课题。具体为:
1. 微纳尺度下温度成像
2. 碳表(温室气体计量)
3. 前沿医学影像
4. 类脑计算与脑机智能
5. 智慧能源控制与优化
6. 医学影像或先进制造领域科技培训
7. 波兰高端外国专家或博士后
2022年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如下:
一、 课题资助条件
1、华中科技大学校内外从事测控技术相关领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申请人限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含)以下职称的高校教师及高校在站博士后,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讲师职称、女性科学家与未曾受带路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者。
2、由于我校规定带路实验室基本科研业务费仅限校内财务结算、不得外拨,因此立项的校外课题经费只能来我校报销。考虑到报销工作量的问题,为方便校外课题经费使用,以及加强校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本次发布的校外课题建议以校内合作研究形式申请,即校外申请课题以本实验室成员为第一合作申请人(以下简称“课题合作人”)。课题合作人每年参与申请的开放课题不超过两项,应代理课题负责人完成纸质材料递交、经费报销手续、财务决算等事务。鼓励校外申请课题与带路实验室研究相结合。
3、带路实验室开放课题为事后资助,类别为无预算的纵向经费。科学研究类项目开放课题考核指标为与波兰合作者合作发表SCI一区、二区或全国一级学会认定的第一、第二类期刊论文2篇(署名单位必须包括China -Belt and Road Joint Laboratory On Measurement and Control Technology),合作交流类项目开放课题考核指标为高端外国专家、博士后或培训学员到岗到位。
二、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程序
1、申请带路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中国-测控技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科学研究类开放课题申请书》或《中国-测控技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合作交流类开放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申请者所在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纸质一式2份连同电子档一并报送带路实验室。
三、课题审批程序
1、由带路实验室组织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开放基金的管理工作;
2、带路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带路实验室主任进行审批通过,以“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确定本年度入选资助课题。
3、《申请书》填写不合要求,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资助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4、获得支持的科学研究类课题需按带路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委员会专家评审组评审意见,认真编写《计划任务书》,内容包括:(1)研究内容与研究计划;(2)研究目标与考核指标;(3)经费使用计划。
四、课题的开展
对于本次设立的为期2年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在达到课题考核指标要求后递交《研究总结报告》。内容包括:(1)研究或培训进展情况;(2)成果、论著或培训总结的书面材料。对于逾期未按计划进行课题者,带路实验室将中止课题资助。
五、 经费开支范围与管理
课题经费仅限于华中科技大学校内财务结算、来校报销,原则上不进行外拨。课题负责人掌握经费的使用权,委托课题合作人完成日常报销手续、财务决算等事务。经费开支遵守华中科技大学的相关财务规定,以及带路实验室相关规定。
六、课题验收
任务完成特别优秀的三种情况,即在带路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下后续申请获得资助的1)中国-波兰科技合作委员会例会项目、2)中国和波兰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项目、或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波兰国家科学中心合作研究项目,可随时申请带路实验室开放课题延续项目,延续项目经费为5-10万元/项。
七、研究成果的标注与归属
1、用带路实验室基金资助课题的成果,由带路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有,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带路实验室与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同办理。
2、课题研究成果归双方共有,研究形成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鉴定或获奖成果等)必须标注中国-测控技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认定成果论文第一作者应为课题负责人或合作人,第一作者为课题负责人的应将联合实验室标注为第二单位。标注方式:测控技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华中科技大学,武汉,430074, 英文标注名称为Belt and Road Joint Laboratory on Measurement and Control Technology,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uhan, China, 430074.
3、由带路实验室资助的课题所产生的专利,其专利权归申请人原单位所有,但申请人有义务及时向本实验室报告申请的专利,并作为带路实验室开放课题的成果。
请各位申请人于2022年4月30日前提交开放课题申请书电子版至laixy@hust.edu.cn,并委托合作申请人将2份纸质申请书(需签字盖章)报送带路实验室办公室主任赖翔宇老师处(027-8754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