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类型:通知公告 发布处室:校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12-07-03
各院系:
根据湖北省科协文件(鄂科协外[2012]25号)精神,2012年湖北省科协“晨光计划”申报工作开始了,为了做好我校“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强烈的事业心。
2、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内。
3、具有湖北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基层科协的会员资格,且按规定交纳会费。
4、在学术领域有重要的发现或有创新性学术成果,在科研领域内取得显著成绩,在国内、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并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得到同行专家和单位认可。
5、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含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医师、副研究员等)。
二、国际学术会议应具备的条件
1、会议内容是学科发展前沿和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或高新技术学科领域研究方向。
2、由境外学术团体主办,与会者来自三个以上国家和地区。
3、在境外召开。
4、会议学科等级必须为二级以上(包括二级)学科。
5、会议主办者、会议议题和内容应与申请人所在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学科领域相关。会议议题应与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紧密结合。
6、一般性的研讨会、学习班以及有关机构之间的双边会议不在此列。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请资助者按要求填写《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相应的申报资料。
2、加入省级学会的会员通过所在学会申报,没有加入省级学会的人员可通过校科协进行申报。
3、《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请表》中的每一项均需填写完整,并经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
4、2012年7月22日前,向校科协提交《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预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柔
联系电话:87543051
电子邮箱:wr7087@sina.com
附件:关于开展湖北省科协“晨光计划”的通知
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实施办法(修订)
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请表
华中科技大学科协
201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