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系、所:
为配合2011年学校财务决算工作,合理安排各项科研经费业务的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科研经费的核算
在2011年12月29日—2011年1月10日之间暂不办理借款、报账业务。
二、预借科研经费发票(或收款确认书)
年底由于税务部门要求核销发票,同时财务处必须清理预借发票交纳的押金,在12月23日之后,一般不再办理预借科研经费发票(或收款确认书)业务。
三、科研经费的分配
为便于对科研经费分配的账务进行核对和整理,财务处将在12月23日之后,一般不再办理科研经费的分配。
四、提取科研完工奖
1、项目负责人在财务处各核算片清理暂付款,如横向科研项目同时核对经费余额;
2、 财务处按经费类型转成项目负责人的横向或纵向科研启动费;
3、 按照主管部门提供的清单,到各核算片提取完工奖。
财务处 科研经费管理科
201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