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学校办学,同时加强与学校相关院系的合作与交流,由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华星光电奖(助)学金,对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鼓励他们更加努力的学习。
一.奖励名额和金额:
1.华中科技大学华星光电奖学金
奖励金额(元/人,年):本科10000(元/人,年)
奖励名额:共计10人/年,按照1:1.5申报候选人
奖励范围: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及以上
2.华中科技大学华星光电助学金
资助金额(元/人,年):10000(元/人,年)
资助名额:共计6人/年
资助范围: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
二.申报范围和评选条件
奖学金候选人申报范围:
物理学院2人、化学与化工学院2人、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3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人、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2人、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2人、自动化学院2人 ,具体捐赠专业可由捐赠方于每年启动奖学金评定前根据当年各院系设置情况选定。
奖学金评选条件:
1.立志振兴中华,服务祖国建设事业;
2.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3.学习勤奋、刻苦,某些学术课题的研究比较深入,或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4.本科生需通过英语四级,且专业成绩排名本专业前25%;
5.长期坚持社会公益活动,有社会责任感
助学金分配名额:(每个院系一个名额,不差额)
化学与化工学院、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立志成才、乐于奉献;
3.需通过英语四级,且专业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有社会责任感。
5.满足上述条件,同时成绩优异者,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
1.奖(助)学金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
2.评选过程中要注重申报者的综合素质,全面衡量申报者的各方面表现。
3.奖学金候选人应获得所在学院绝大多数师生所认同。助学金获得者一旦确定,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符合奖励金条件的申请者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申请表格》。经学院初审通过并签署意见后,报华中科技大学学工处资助中心和捐赠单位。
四.评审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后手写签名版);
2.个人申请书(打印后手写签名版);
3.个人2017-2018年度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4.个人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评审材料要求
1.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下载附件“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于11月8日下午17:00之前,将材料1、2的电子版发至lv2018@hust.edu.cn,材料1、2、3、4的纸质版送至南一楼中310吕董奇辅导员处。
2.申请本奖励的学生和相关单位应实事求是的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奖励金《评审表》中各项内容。应具体生动、重点突出的介绍本人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如填写内容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
3.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对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弄虚作假的学院,学校将取消该单位下一年的参评资格。
自动化学工组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