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学院博士后人员管理办法
全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 〔2015〕 87 号)和《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 的意见》(校人[2015]32 号)(以下简称“意见”) 要求, 结合学院实际,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 对我院今后博士后队伍建设工作提出 意见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申请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导师相关要求
有充足的研究经费, 已取得重要研究成果, 原则上能完成一个聘 期培养工作的全职在岗教师。
(二)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者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素养,身体健康;
2、近年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 年龄一 般在 35 周岁以下;
3、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三)其他规定
1、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为主,
严格控制比例。不招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2、适当放开本校博士毕业生不得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 站的限制。
二、薪酬待遇
博士后聘用期限一般为 2-6 年,每个聘期一般为 2-3 年,签订 聘用合同。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薪酬由学校、 学院和合作导师共同出资组成, 具体薪酬标准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若考核合格, 则年薪不低于 20 万 元, 其中学校和学院出资 15.3 万元/年人(含公积金),合作导师出 资不少于 4.7 万元/年人。
鼓励招聘高水平海外优秀博士,对于世界排名前 100 高校博士 毕业生, 其博士后研究期间薪酬从优, 额度一人一议。
博士后研究人员聘期内, 参照学校正式职工, 享受同岗位教师子 女入学、入托, 各类成果奖励, 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以及其他社 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博士后研究人员聘期内, 学校提供博士后公寓租住, 对未能入住 者,给予 1000 元/月的租房补助。
三、考核
博士后考核分进站考核、开题考核、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聘期 考核。
(一)进站考核及薪酬机制
严格进站标准。进站考核由合作导师和院系负责完成, 考核小组 成员不少于 5 人, 由合作导师、相关专家及院系相关负责人组成。 学 院根据进站考核情况,确定其进站第一年的薪酬标准。
(二)开题考核
合作导师负责制定博士后培养计划, 根据博士后学习教育经历 和专业实际, 结合拟研究工作的特点, 制定详尽培养计划, 明确博士 后聘期内各阶段培训安排、工作计划和预期目标。院系根据博士后培 养计划, 按照国家、湖北省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开题考核。 进站三个月 内完成开题考核。
(三)年度考核、中期考核
加强年度考核管理。进站满 6 个月以上者, 需进行年度考核, 填 写学院教师年度考核表, 年度考核工作由合作导师负责组织完成, 其 结果由学院审核后报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年度考核结果作为 博士后聘用及下一年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学院根据实际在年度考 核时,按照国家、湖北省和学校有关规定一并开展中期考核。
(四)聘期考核
严格开展聘期考核。博士后研究人员聘用期满, 由学院负责组织 聘期考核, 考核成员不少于 7 人, 其中至少 2 人为外单位专家(流动 站以外)。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其出站或续聘的重要依据。
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 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者, 学校停止发放 其薪酬, 解除聘用合同, 并按相关程序督促其办理退站手续; 中途解 除合同或合作导师停止出资者, 学校出资等政策同时停止执行, 并督 促其限期办理出站或退站手续。 对于未能完成聘期目标任务者, 其出 站时须向学校缴纳违约金, 缴纳金额为: 月薪资额×1/3×(1- N%) ×M(N=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比例, M=发放薪酬月数)。
四、聘期目标任务(出站条件)
按照“任务饱满, 质量导向”的原则确定博士后研究人员聘期 目标任务。原则上博士后研究人员聘期目标任务不得低于我院新进 讲师首聘期的科研目标任务要求,根据学科特点、发展要求和科研工
作实际, 制定具体聘期目标任务。
聘期为 2 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主持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 1 项, 以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单位且通讯作者单位为我院) 或者通讯作者 (第一作者为导师, 第一作者单位且通讯作者单位为我院)在国际一 流期刊发表论文 2 篇(其中 A 类 1 篇); 聘期为 3 年的博士后研究人 员需在上述目标基础上再发表 A 类期刊论文 1 篇(作者要求同上)。
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
2016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