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房专任教师提交公有住房租赁申请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各有关老师: 学校清理腾出一批公有住房房源,现面向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租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赁对象:符合校房改[2013]2号文件规定、属于房改新职工(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专任教师。 二、请申请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公有住房租赁申请表》,于2013年4月26日前将申请表交所在单位。申请表在房产管理处网站首页 > 常用下载 (http://fdc.hust.edu.cn/A/?C-1-166.Html)处下载。 三、请各单位审.........